溆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1年开始组建运行,并于2007年成立正式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单位,现有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与溆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中心位于溆浦县卢峰镇警予中路45号(原饮食服务公司二楼),办公面积1100平方米,拥有工作间29个。目前,共有工商、公安、林业、建设等19个单位在中心设有窗口,窗口工作人员63人,纳入中心办理的项目265个。
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监督。 2、负责拟定中心各成员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及收费项目进入中心的方案,制定有关行政审批服务规则,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成员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3、组织协调联合办理、统一办理审批(服务)事项。 4、负责对县、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检查督促。 5、负责受理、核实和协调处理服务对象对全县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影响、妨碍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设诉。 6、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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