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输出:对本县有求职意愿公民,有序组织外出就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本人初、高中毕业证、计划生育证、健康证、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8张。
2、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有: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电焊、钳工、车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
3、湖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本县农业人口、16-45周岁、年收入900元以下、有就业意愿。需要提供的资料:乡镇、村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7张。
4、就业服务: ①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尚未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人员。需要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薄、计划生育证明、近期两寸照片4张、单位下岗失业证明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或原始招工表复印件。办理流程:街道劳动保障站初审并公示、县就业局就业股审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就业局经办人审核确认录入系统后将《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本人。②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提供资料:再就业优惠证、本人身份证、上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帐单、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办事流程:县劳动保障部门二楼大厅就业服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初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企业社会保险局缴费。
5、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流程:条件:参保职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缴纳失业金,且缴费满1年以上者;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 参保单位7日内将职工资料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材料:①职工个人档案;②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通知失业人员60天内凭下列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①本人身份证;②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③失业证明;④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登记表。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根据单位和个人缴费时间长短,核定领取失业金期限、在下月10日前到经办机构参加为失业人员组织的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经培训合格后领取失业证,每月通过银行发放失业金及门医疗诊费。注: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有下列情形停支失业金:①重新就业;②应征服兵役;③移居境外;④享受养老保险;⑤、判刑、收监、劳动教养、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再次失业者,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可与前次未领失业金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不满1年失业的,可申请应领而未取的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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